据央视新闻报道,美东时间9月3日晚间,特朗普政府正式向最高法院提起紧急上诉,请求最高司法机构迅速受理案件,旨在推翻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此前作出的关税法律依据违法的判决。
尽管当前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占据多数席位,表面上似乎对白宫立场有利,但近年来司法实践显示,最高法院对于联邦政府行政权力的过度扩张始终保持审慎态度,因此本次诉讼结果仍存在高度不确定性。
美国前副贸易代表John Veroneau分析指出,此案将检验最高法院对"重大问题原则"的坚守程度。该司法原则是在拜登执政时期由最高法院确立的,核心要义为:行政机关在缺乏国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推行对国家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
8月29日,位于华盛顿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裁定,维持国际贸易法院先前判决,认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的行为超出法定权限,该法律并未赋予总统此类关税实施权。
需要明确的是,此项裁决仅针对特定关税措施,不影响基于其他法律授权实施的贸易政策,例如现行钢铝进口关税。已实施的相关关税措施可维持至10月14日。
白宫在上诉文件中强调,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使总统过去5个月的贸易政策努力陷入困境,可能危及已达成的国际协议及正在进行的谈判进程,因此恳请最高法院紧急审理,否则将对美国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此前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在庭审中指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条文仅明确提及"外汇、支付、货币"等监管对象,并未出现"关税"相关表述。对此白宫方面辩称,IEEPA赋予总统在紧急状态下广泛的政策裁量权。
若特朗普政府最终在最高法院败诉,将导致全球贸易格局再度陷入不确定性,各国可能重新审视已签署的贸易协议,甚至引发连锁性的国际贸易争端。
美国政府还需退还已征收的相关关税,这将对联邦财政构成显著压力。据了解部分关税收入已用于支持美国本土制造业发展,重点扶持钢铁、铝等关键产业。
与此同时,白宫已启动备选方案准备工作。财政部长贝森特表示,特朗普政府可启用《斯姆特-霍利关税法》第338条等替代法律工具。该条款授权总统对被认定存在歧视美国商业行为的国家征收最高50%的关税,实施期限为5个月。
此外,外界广泛讨论的《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允许商务部对威胁国家安全的特定产品进口展开调查,并由总统决定实施关税、配额等限制措施。现行钢铝关税正是依据该条款实施。不过这类条款需获得国会授权,且很可能被世界贸易组织裁定为违规,其政策效率和执行力度均低于IEEPA。
若白宫最终在最高法院胜诉,特朗普政府将获得更大范围的关税调整权限,进一步强化行政部门在贸易政策制定中的主导地位。
8月7日,白宫针对多国实施的"对等关税"政策正式生效。根据政策框架,对美存在贸易逆差且未达成协议的大多数国家适用10%税率,已签署协议或顺差较小的国家税率为15%,而未达成协议且存在显著顺差的国家将面临更高关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