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主席令签署公布该法律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该法律共设7章65条,涵盖总则、社会普法机制、公职人员学法要求、青少年法治教育、保障监督体系、法律责任及附则等核心内容。立法明确将法治教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
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立法举措,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工作于2023年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2024年正式启动立法程序。2024年12月,法律草案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完成初次审议,拉开国家层面普法立法序幕。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在立法说明中指出,我国自1985年起已连续实施8个五年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8次相关决议,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地方性普法法规或政府规章。将四十年来形成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将有效破解普法工作中的责任虚化、形式化等问题。
2025年6月的二次审议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建设,明确要求建立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育人机制,根据青少年认知规律开展分层分类教育。法律特别强调要培育青少年的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明确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法治教育主体责任,要求家长提升法治教育素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9月5日的立法进程通报中表示,草案三审稿聚焦提升普法实效,吸收社会各界提出的426条意见建议,形成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成熟文本。
草案三次审议稿重点完善三方面内容:一是扩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内容,新增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观念培育要求;二是优化普法内容体系,强化权利义务相统一、权力制约监督等法治原则教育;三是整合政法机关普法职责,明确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协同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委员们普遍认为法律草案历经三次审议已臻完善,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和可操作性。针对公职人员普法机制,于伟国委员建议在录用考试基础上增加任职后法治培训要求,吴杰明委员则提出应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形成述职与考核相结合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