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住房新政:购房补贴加码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10% 100场房展会助力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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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购房补贴力度全面提升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再上浮10%支持刚需

全省将举办超100场房展会及购房节促进交易

加速优质"好房子"供给满足多元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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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委金融办、教育厅等八部门正式发布《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推出涵盖12项具体举措的住房支持政策。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房企让利促销、金融信贷支持等组合拳降低购房成本,精准满足居民刚性及改善型住房需求,为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全文如下——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豫建房〔2025〕181 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各市分行、省分行巩义营业管理部、金融监管分局(含济源监管支局),航空港区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2025 年 9 月 12 日

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激活居民住房消费潜力,通过政府补贴引导、企业让利惠民、金融政策支持等多维举措降低购房综合成本,切实助力群众实现安居梦想,有效满足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大规模开展房产展销活动。各地要把握"金九银十"传统购房旺季及法定节假日消费节点,2025年底前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在全省范围内累计组织不少于100场高品质房展会、购房节等主题展销活动。重点搭建"房产超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引导房企集中展示区位优越、品质卓越的精选房源,配套家电家装组合礼包等实质性让利优惠,持续降低居民购房总体支出。(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二、实施购房补贴精准扶持。对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及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各地可统筹实施购房补贴等激励政策。已出台的各类购房补贴政策可根据市场实际需要延续至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政策执行期限。(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优化住房配套公共服务。已购置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凭房屋网签备案合同即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免试就近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权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住房。在本地拥有1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享受首套住房认定政策,金融机构按首套房信贷标准执行。(责任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

五、提升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各地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10%,调整后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扣除首付款后的差额部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六、扩展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缴存职工可凭5年内自住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余额用于所购住房的装修支出。(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创新住房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配无房青年群体的特色住房信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服务精准度,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多元化住房融资需求。(责任单位:河南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八、加大存量房源转化保障房力度。充分运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工具,扩大存量商品房收购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规模。各地可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其中郑州市2025年计划完成100万平方米存量商品房收购任务,其他地市可结合实际推进实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

九、推行安置补偿货币化模式。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及危旧房改造项目中,优先采用以购代建、货币补偿等方式实施安置,缩短安置周期提升居民满意度。(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盘活闲置房地产开发用地。对已出让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在符合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前提下,可依规调整规划指标建设高品质住宅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一、强化优质住房供给能力。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须严格执行《住宅项目规范》及绿色建筑标准,重点建设安全耐久、舒适宜居、绿色低碳、智慧便捷的高品质住宅。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完善、商业教育配套齐全地块的供应,对配套设施不足的在建项目,加快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交付品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十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合理确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加强房源信息核验和价格监管。对发布虚假房源、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约谈整改、暂停网签权限、纳入信用黑名单等惩戒措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