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组委会于9月13日发布官方声明,近期收到关于该奖项获奖者李靖部分参评作品涉嫌抄袭的举报。组委会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工作,最终确认其作品与他人作品存在高度相似性,构成模仿抄袭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组委会决定取消李靖的获奖者资格,收回其所获荣誉,并禁止其参加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今后举办的各类评奖与展赛活动。
组委会已就此事作出行业内处理,但鉴于涉事者李靖同时担任高校系主任这一职务,其所在院校理应以此为依据采取进一步措施,方能真正践行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李靖参评作品此前被曝涉嫌抄袭。
公开信息表明,李靖系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目前担任辽宁传媒学院美术系主任。其参评作品《造梦者:冰雪奇缘》此前被指与另一位作者的作品极为相似。作为高校教师,其参评作品经组委会查实存在抄袭行为,这已然构成严重的学术不端。大学在其获奖时将此作为学校荣誉进行宣传,而在发现抄袭行为后,却不应采取淡化处理或不予处理的态度。
如何看待高校教师在申报课题、参与校外竞赛过程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当前部分高校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存在“他人已处理,本校便不再处理”的现象。例如,某教授在申请某基金课题项目时被发现存在抄袭、造假行为,相关方面已取消其课题项目、追回资助资金,并限制其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基金项目,但涉事教授所在学校并未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在校内仿佛此事从未发生。另有学者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被举报存在抄袭,经学术期刊查证后撤稿,然而该学者所在的高校或研究机构却未对其作出学术层面的处理。
以如此方式对待学术不端行为,使得涉嫌学术不端者几乎“零损失”,申报课题、奖项、发表论文等方面仿佛未受任何影响。赛事组委会、学术期刊、项目设立方对涉嫌学术不端者的处理权限,通常仅限于撤销获奖资格、撤稿、撤销项目,以及禁止参赛、不再录用稿件、禁止申报等。而要依据学术不端行为进一步撤销涉事者的学术头衔、职务,则只能由其所在单位执行。
高校之所以倾向于采取此类处理方式,一方面是试图淡化并控制学术不端事件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从利益角度考量,涉事者此前获得的课题、奖项等也曾被视为学校的成果与荣誉。
从现实情况来看,如果竞赛组委会、学术期刊、项目设立方不向社会通报已查证的学术不端问题,涉事者所在单位很可能不会对其进行后续处理,这凸显了建立学术不端通报制度的重要性。
在相关学术机构通报学术不端行为后,涉事人员所在单位应依据学术原则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这是对学术不端“零容忍”的基本要求。《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规定,高校教师应“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因此,在赛事组委会发布处理声明后,李靖所在的高校应通过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其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学术处理,以此倡导学术诚信,树立明确的学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