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面|蒙冤27载故意杀人罪终改判 77岁杨徐邱申请近2000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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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王思思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从一审死刑到故意杀人罪指控撤销,云南省永平县村民杨徐邱历经27年羁押与服刑。2024年9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时,依法撤销故意杀人罪判决,但维持了原判定罪的强奸罪。

2025年5月,已届77岁高龄的杨徐邱正式提出1911万元国家赔偿申请。这位古稀老人既期盼赔偿款能尽快到位,又担忧自己等不到款项兑现的那天:"我主要担心这钱我花不着。(到时候)你赔我几千万,我也不满意嘛。"

1911万元赔偿诉求明细

杨徐邱原案被判处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两罪并罚,2024年9月再审程序中,大理州中院认定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存在矛盾疑点,依法撤销该罪名。此后杨徐邱就强奸罪判决继续申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作出(2024)云刑再12号裁定,维持强奸罪原判。

司法档案显示,杨徐邱实际被羁押服刑达27年之久。其中强奸罪所判10年刑期,已于1993年7月3日至2003年7月2日执行完毕。

杨徐邱及其代理律师团队认为,2024年的改判结果表明,其因故意杀人罪被错误羁押服刑17年共计6370天,属于无罪羁押。

2025年5月提交的赔偿申请书显示,1911万余元索赔总额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30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8万余元、后续医疗及养老费用500万元,以及价值100万元的安置住房一套。

代理律师、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解释,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5月19日起执行的最新标准为每日475.52元,据此计算6370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应为3029062.40元。

杨徐邱8月向界面新闻透露,赔偿申请已于6月22日被云南省高院正式受理,但因"案情复杂"已启动延期审查程序。

回溯案件源头,1993年同村村民李某某死亡事件引发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司法程序。据杨徐邱回忆,被害人李某某家距其住所700余米,两家系多年朋友且往来频繁。

1993年3月25日晚,永平县曲硐乡坡脚村发生命案,李某某在自家堂屋遇害。警方历经三个月侦查未果,直至一封"匿名举报信"出现,直指杨徐邱有重大嫌疑,其于同年7月3日被采取强制措施。

知情人披露,该匿名信除举报杨徐邱涉嫌杀害李某某外,还提及"杨徐邱几年前强奸本村女社员金某某"。值得注意的是,金某某家与杨徐邱家仅隔200余米,两家曾因1988年的田地纠纷发生肢体冲突。

杨徐邱回忆,当年冲突中其妻子先被打伤,次日他前往理论时再次遭金某某夫妇殴打,经乡政府法律服务所调解,他索赔20余元医药费遭拒,金某某随即首次提出强奸指控。

基于上述指控,大理州中院1994年4月作出(1994)大中刑初字第4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判决书详细描述了原审认定的杀人经过:1993年3月25日晚8时许,杨徐邱携带匕首潜入李某某家欲行不轨,遭拒后持匕首刺击胸背部,搏斗中继续攻击手足部位,后取钢板锄猛击头部及右侧面部,致李某某颅胸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关于强奸事实,法院同时认定:1986年9月,杨徐邱在金某某家菜园持匕首威胁并刺伤其右胸部实施强奸,数日后再次潜入金家实施强奸。

故意杀人罪改判的关键依据

杨徐邱始终否认全部指控,当庭翻供称遭遇刑讯逼供,此后持续申诉二十余年。

云南省高院1994年6月作出(1994)云高刑二终字第213号判决,维持原审事实认定与定罪,但以"鉴于本案具体情况"为由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申诉程序在2017年出现重大转折,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2016)最高法刑申25号再审决定,指令云南省高院再审。

2020年6月,云南省高院作出(2018)云刑再2号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大理州中院重审。同年12月,杨徐邱经多次减刑后刑满释放。

2024年9月,大理州中院作出(2020)云29刑再2号再审判决,核心裁判理由包括:匿名举报信真实性存疑;有罪供述与现场勘查、尸检结果不符;证人证言缺乏关联性,故意杀人罪指控未达证据确实充分标准。但强奸罪因"两次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仍予认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杨徐邱对强奸部分判决不服,上诉称全案均系刑讯逼供虚构,改判仅撤销杀人罪是迫于上级法院压力,云南省高院2025年4月(2024)云刑再12号裁定最终维持强奸罪原判。

面对维持不变的强奸罪判决,杨徐邱提出多项质疑:"金某某称被刀刺胸部后几天又遭第二次强奸,为何当时不报案?"对此云南省高院裁定书解释:"考虑案发时代背景、思想观念及被害人顾虑等因素,未及时报警符合常情常理。"

如今租住在永平县城1公里外的杨徐邱,77岁高龄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走上100多米就得歇一歇"。更让他痛苦的是强奸罪标签带来的社会歧视,"背后总有人说我作风败坏,让我抬不起头"。

赔偿之外的晚年困境

人生轨迹的剧变始于这场司法风波。杨徐邱年轻时曾是当地知名的致富带头人,凭借碾米机、粉碎机、拖拉机等农机设备,成为附近村落首个"万元户"。

出狱后的生活充满坎坷,他先在小儿子邱云波家暂住10个月,因矛盾搬至政府安排的公租房,2024年9月杀人罪撤销后公租房被收回,理由是"后续可通过赔偿解决住房问题"。

目前租住的房屋月租460元由小儿子承担,独居的他常在外闲逛打发时间。经济来源完全依赖子女接济,"每次给两三百块,看次病就花光了"。

亲情疏离是更深的伤痛。杨徐邱坦言,被羁押时小儿子仅2岁多,"不是我养大的,没什么感情"。如今儿子送生活用品"丢下就走,多余的话都不讲",这种隔阂让他心酸。

案件带来的家庭悲剧远不止于此:妻子独自抚养四子并奔波申诉,积劳成疾2013年病逝;归来后的杨徐邱与子女关系冷淡,"他们觉得我拖累了整个家"。

律师胡磊透露,邱云波为父亲在县城租房,主要是"村里歧视严重,案子没彻底平反前难以立足"。这种社会压力延伸至第三代,杨徐邱的大孙子即将大学毕业,"因我的案底政审过不了,无法考公务员"。

在1911万元赔偿之外,杨徐邱最大的诉求是彻底洗清罪名,"强奸罪不改判,我死不瞑目,对子孙后代影响太大"。他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公开赔礼道歉,通过媒体平台恢复名誉。

胡磊律师表示,将继续代理强奸罪申诉程序,"争取全案无罪是最终目标"。对于77岁的杨徐邱而言,这场持续三十余年的司法抗争,仍未到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