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深化人格权侵害禁令适用 筑牢网络暴力治理防线

mysmile 6 0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最高法院将深化《民法典》第997条人格权侵害禁令机制的司法适用,强化对网络暴力、诬告陷害等违法失范行为的法律规制,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坚实司法屏障。”2025年9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作出上述表述。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算法迭代与大数据应用催生大量新业态,也伴生新型法律纠纷。”贺小荣指出,最高法针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司法挑战,已出台人脸识别、网络消费、涉网知识产权保护等司法解释,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明确裁判尺度,既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又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合规向善发展,维护数字经济领域的公平竞争秩序。

在个人数据权益司法保护领域,贺小荣介绍,最高法已建立算法伦理与规则的司法审查标准,通过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确立未经权利人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声音权益的裁判规则,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的规范发展提供司法指引。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司法机关严格审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收集行为,对超出合理必要限度的过度索权行为依法判定侵权责任;通过优化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加大个人信息泄露案件的损害赔偿力度,向社会清晰传递司法打击个人信息滥用行为的坚定立场。

在网络消费维权方面,贺小荣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经营者违反合同承诺的行为,通过系列典型案例发布统一裁判标准,引导行业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与安全感,营造“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的网络消费环境。

典型案例显示,司法机关已明确认定网络主播通过虚构事实、恶意营销等方式实施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判决违法主播退还购物款项并承担三倍价款赔偿责任,有效遏制直播营销乱象;在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纠纷中,法院综合考量未成年人年龄、智力发育程度及打赏金额合理性,对超出认知能力范围的打赏行为依法支持返还请求,为未成年人构建安全健康的网络成长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发布会上透露,“十四五”期间我国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新制定法律36部,修改法律63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事项决定35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达306部,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1.4万余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完善。五年来立法工作重点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完善、民生福祉增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关键领域。

“本周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今日下午闭幕,会议将审议通过一批重要立法成果。”沈春耀表示,国家立法机关将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