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人寿因股权及印章管理违规领41万元罚单 多名前高管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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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人寿  视觉中国 资料图

9月12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因在股东股权管理和印章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显示,恒大人寿被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处以41万元罚款;赵冬梅、刘浩、彭建军、朱加麟、梁栋、曾知、罗嵩、彭陵江等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各罚款10万元,熊秋秋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悉,上述受罚人员中,赵冬梅曾担任恒大人寿董事及其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时期的董事长,刘浩曾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建军、朱加麟、梁栋均有担任恒大人寿董事长的任职经历。

就在深圳金融监管局披露上述罚单的同一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公布了针对恒大人寿20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结果。

该局调查发现,恒大人寿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保险资金运用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向关联方违规输送利益、投资后管理不到位以及报送报告报表存在虚假记载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对梁栋、朱加麟、曾松柏、陈堃、刘国辉、汪守想、方元甫、章新蓉、莫勇光、陈里达、罗嵩、彭建军、姜劲峰、胡锋、许晓光、陈敏、赵宏涛、刘曲章、张炎、王煦等20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82.5万元罚款。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还对部分责任人员采取了行业禁入措施:对梁栋实施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对陈堃禁止其10年内进入保险业,对朱加麟、曾松柏、刘国辉分别作出5年禁止进入保险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