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王鹤棣酒店争吵录音曝光,法律风暴瞬间引爆!
亲爱的读者,你是否听说最近娱乐圈的这场惊天风波?8月25日20:09,自称王鹤棣粉丝的微博用户“雯忆女青_Yuki”突然曝光一段长达27分钟的录音视频,声称25日凌晨在新疆某酒店房间门口录到王鹤棣与一名女性激烈争吵。这段录音火速全网疯传,“曝王鹤棣和神秘女友吵架”、“王鹤棣谈了十年”、“王鹤棣录音”等词条瞬间霸占热搜,引发全网热议。
25日06:20,这位网友自称听说王鹤棣来新疆,立刻出动入住同一酒店,本想偶遇签名,却意外听到争吵。当晚发布的视频显示,她在酒店楼道频繁出没,甚至展示了印有酒店名称的房卡。目前,这名粉丝因“违反社区公约”已被微博禁言,事件持续发酵。
26日凌晨00:46,王鹤棣工作室火速发布严正声明,强调网传聊天录音等内容已严重侵犯艺人隐私及人身安全,工作室已果断递交司法处理,展现强硬维权姿态。
代理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发文称,8月29日,王鹤棣已委托律师正式启动人格权维权诉讼程序。律师指出,当事私生粉擅自对王鹤棣私密空间内的对话进行窃听、录音,并剪辑处理后公开发布,涉嫌严重侵犯人格权。工作室再次重申,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与调解,面对一切不法行为,绝不姑息!
近年来,疯狂追星引发的公共秩序混乱、侵犯明星隐私、代拍偷拍等问题屡见不鲜。以爱之名的饭圈文化不仅让粉丝失去理智,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滑落犯罪深渊。跟踪、窥探、骚扰等形式的“私生”行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将他人私密对话窃听、录音并剪辑公开发布,又会侵犯哪些权益?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的专业解读。
1. 跟踪、窥探、骚扰等形式的“私生”行为,涉嫌违反哪些法律,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从民事法律层面,此类行为主要违反民法典人格权编相关规定。第1032条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第1033条禁止“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和“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私生粉”跟踪艺人行踪、窥探酒店房间活动,直接侵犯隐私权。若散布不实信息,还可能侵犯名誉权。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造成精神损害或经济损失,还需赔偿抚慰金及实际损失。
行政法律层面,若行为达到骚扰程度,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罚款。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生效)将罚款标准提高至一千元,并允许责令禁止接触被侵害人。案例中“雯忆女青_Yuki”若存在多次跟踪、纠缠情节,即可能符合处罚条件。
刑事法律层面,情节极其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寻衅滋事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综上,“私生”行为并非简单道德失范,而是需承担从行政处罚到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的多层次法律后果。
2. 将他人处于私密空间内的对话进行窃听、录音并经剪辑公开发布的行为,侵犯哪些权益,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该行为属于典型多重侵权,侵犯核心权益包括四类:一是隐私权,酒店房间属私密空间,对话属私密信息,窃听录音直接突破隐私边界;二是人格尊严权,公开发布争吵对话让艺人处于尴尬状态,侵害人格尊严;三是信息权益,声音属生物识别信息,受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约束;四是名誉权,剪辑内容易扭曲事实,导致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侵害。
法律责任分层次:民事上,依据民法典,需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行政上,若使用窃听设备,可能面临拘留、罚款;若使用非法器材,可能涉及“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刑事上,恶意剪辑传播导致名誉严重受损,可能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王鹤棣方以“人格权维权”提起诉讼,精准指向隐私权、名誉权等核心权益,声明“不接受任何和解与调解”,彰显严惩侵权者的坚决态度。
3. 有关部门该如何加强对饭圈“私生”行为的监管惩治?
治理需构建“平台监管、行业协同、法律震慑、粉丝引导”的多维度体系。第一,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完善用户行为规则,将跟踪、泄露信息等纳入禁止条款,加强技术监测,建立艺人维权绿色通道。第二,推动多部门协同执法,公安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打击信息贩卖产业链;文旅部门出台艺人隐私保护指引,约束酒店、航司;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私生应援产业链。第三,加强行业引导与法治教育,艺人工作室建立行程保密制度,网信、教育部门开展饭圈法治宣传,行业协会制定反私生公约,形成共治格局。
根治“私生”痼疾,关键在于落实法律规定,通过严格执法、司法指引、平台治理、行业引导和粉丝教育的组合拳,构建全方位防护网,让侵权者付出代价,还网络空间以清朗。
编辑: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