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员工血管瘤拒上夜班被开除,法院反转判公司赔12万!
想象一下,医生警告你再熬夜可能猝死,你会怎么做?
"我查出血管瘤,医生说我再熬夜上班可能会猝死,公司能给我排白班吗?"
"这周你的工作安排就是夜班。你多次未按排班上班,连续旷工,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名员工在江苏昆山某设备公司工作,因确诊颅内海绵状血管瘤,医生严正告知熬夜可能引发猝死。他申请调至白班,公司却坚持安排夜班,并以不服从安排和旷工为由强行解雇。
员工提起诉讼后,昆山法院火速裁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公司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记者玥涵探访昆山法院,深入挖掘案件背后故事。
员工患病拒上夜班竟遭解雇!
2017年7月,魏某入职昆山某设备公司担任操作工。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了违纪处理方式,严重违纪可立即解除合同。
2022年6月,魏某两次诊断出颅内海绵状血管瘤和脑血管畸形,医嘱避免熬夜。他向主管报备病情并申请不上夜班,主管要求提交诊断书,但公司仍强制要求两班倒,2023年8月14日至28日需上夜班。
因身体原因,魏某拒绝夜班但坚持白班出勤。2023年8月17日,公司以他未按夜班出勤为由给予书面警告。
8月21日,公司以魏某持续未上夜班构成严重违纪为由,出具《严重违纪处分审批及通知单》,随后解除劳动合同。
魏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2万余元,仲裁委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昆山法院。
法院判决
公司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
魏某代理律师称,魏某已提交诊断证明,岗位调整可行,换白班不影响公司,但公司无视健康解除合同,甚至在开庭时谎称未汇报病情。
昆山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因患病不能适应工作,有权要求另行安排,用人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只有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新安排工作时,才可依法解除合同,否则须担责。
本案承办人王丹妮指出,魏某因病情不能熬夜且已报备,公司仍安排夜班,其拒绝合理,公司处罚不合法。
最终,昆山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魏某对结果满意并已换工作。其代理律师提醒,劳动者患病应及时申请调整,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义务。
来源:新闻坊综合法治日报、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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