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爆!8年工龄竟被缩水至2年?法院判决大反转,补偿金11万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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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爆!8年工龄竟被缩水至2年?法院判决大反转,补偿金11万到手!

你知道吗?工作整整八年,离职时公司竟声称工龄只有两年!经济补偿金从11万多元“跳崖式”暴跌至3000余元。面对用人单位“切香肠式用工”的把戏,劳动者池某毅然通过仲裁和诉讼维权,勇敢为自己发声。

池某的真实工龄到底是多少?公司该支付多少经济补偿?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锤定音!

回溯2015年9月14日,池某就开始为某房地产品牌工作,担任营销岗位。尽管先后与多家关联公司签合同,但岗位始终是销售,工作内容从未离开该品牌。2022年7月1日,池某被安排入职品牌旗下的房地产公司,并签订新合同。

2024年8月22日,公司突然以业绩不佳为由,未经协商就单方面对池某调岗降薪!池某无法接受,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差额1万余元及经济补偿金11.7万元。

仲裁结果:解除劳动关系,支持9000余元工资差额,但只承认两年工龄,经济补偿金仅3000多元!池某权益大幅缩水。

不服仲裁,池某于2024年10月9日向新罗区法院提起诉讼,坚持要求11.7万元经济补偿金和9000余元工资差额。

法院审理认定:公司调岗降薪违法,池某的工龄必须合并计算!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行动属违法,池某因此解除关系,公司必须支付补偿金。

法官深入调查发现:2015年起,为池某缴社保的7家公司中,5家法人相同,且全部由该品牌持股,确有关联关系。

而且,池某的岗位变动都是公司安排,非个人意愿。每次转换,原公司未办理解约手续,也未支付补偿。依法,工龄应合并计算,总计8年11个月。

最终,法院判决:自2024年8月22日起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9000余元工资差额和11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服上诉,但2025年2月26日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

法官指出:一些公司用“切香肠式用工”,通过关联公司转移员工,故意中断工龄,逃避补偿责任,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

法律明确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被安排到新公司,原工龄合并计算。这确保了工龄连续性,防止公司通过调动中断年限,逃避责任。

法官提醒:劳动者遇到未经协商的调动,要保存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证据。如果工龄“缩水”或补偿被扣,及时仲裁或诉讼,主张工龄合并。

此案也警告用人单位:别用“切香肠式用工”逃避责任,规范用工才是正道。

作者|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