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惊人判决:丧偶儿媳竟分得公婆抚恤金!背后原因让人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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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惊人判决:丧偶儿媳竟分得公婆抚恤金!背后原因让人惊叹

潮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玥涵 记者 玥涵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吗?在嘉兴市南湖区,一起关于抚恤金分割的案件近日尘埃落定,结果出乎许多人意料!丈夫去世后,丧偶儿媳坚持尽孝,法院最终支持她分配抚恤金,这背后有何故事?快来一起看看。

案情回顾:

张老伯夫妻育有三名子女:张甲、张乙和张丙。2008年,张甲不幸离世。妻子小丽作为儿媳,并未改嫁,依旧悉心照料公婆。2021年和2022年,张老伯夫妻相继去世,张丙起诉张乙要求分割抚恤金,小丽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

庭审中,小丽提交铁证: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间,她全程陪护照顾,亲手签署医院家属告知、陪护同意书等文件。她还与张乙协商聘请护工,护工证词证实小丽的长期付出。小丽主张,自己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应分得抚恤金。

法院查明,小丽确实长期陪护老人,部分关键文件由她签署。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属共有物分割纠纷。抚恤金是单位给予家属的物质和精神补偿,分割时可参照遗产原则,侧重关系亲疏、生活状况,并鼓励敬老爱老美德。

小丽作为丧偶儿媳,无法定赡养义务,但她在公婆晚年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减轻其他子女负担,行为值得倡导,应分得适当抚恤金。最终,法院判决张乙、张丙各得40%,小丽分得20%。

张丙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一规定鼓励家庭责任承担,维护社会稳定,体现法律对伦理的深刻考量。抚恤金非遗产,但分配可参照遗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