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和一、二级科员都是公务员的职级。虽然他们门名称都是科员结尾。但把他们说成科员是不完全正确的。他们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一、二级科员可以统称为科员。他们都是科员级。其中二级科员是最低等的职级。相当于以前的办事员。一级科员则相当于以前的科员。要晋升一级科员。需要任二级科员满两年。因为这种晋升没有职数的限制。只要工作能够胜任。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一般到达年限就可以晋升。
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是不能称之为科员的。他们属于科级。在职级层次上高一科员级。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属于正科级。三、四级主任科员属于副科级。为了简洁明了的表述出他们之间的区别。通常把一级主任科员称为“大正科”。二级主任科员称为“小正科”。三级主任科员称为“大副科”。四级主任科员称为“大副科”。
综上所述。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和一、二级科员不都是科员。只有一、二级科员是科员级。而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是科级。两者层次不同。享受的工资待遇也不相同。
其他观点:
毫无疑问:主任科员和科员。代表了公务员的职级。其中:一至四级主任科员的个人工资待遇。基本上相当于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一至二级科员则为原来的普通科员、办事员而已。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看《公务员法》的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开始于1993年10月。刚开如时的政策法规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暂行条例也被明令废止。在整个这一时期。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很多人形象地分别称之为实职和虚职。从法律的角度讲。至少还承认非领导职务还是一种行政职务。2018年12月。国家又对《公务员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在公务员的职务方面。领导职务层次没有任何变动。而将原来的非领导职务直接改为职级。这就意味着:法律上从此不再承认职级是行政职务。只是公务员个人享受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淡化了官方色彩。领导职务层次和职级序列的设置见以下截图。
其次。领导职务层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总体而言。领导职务层次与公务员职级有着非常明确的对应关系:乡科正职、乡科级副职及以下。分别对应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和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其中:一到四级主任科员对应了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层次;一级、二级科员只是最低层次的小科员、办事员而已;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层次。分别对应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调研员;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层次。分别对应了一级、二级巡视员。不同的实际领导职务和相应的职级的职务工资有一定的差距。但相差不大。例如。副处级实职的职务工资为1630元。而四级调研员则为1510元。相差为120元。
同时。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与级别工资还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即相应的职务(职级)对应了二十个七个级别中规定的区间。见截图。
如科员在二十七级到十八级的区间之内。县处级副职在二十级到十四级的区间内。如果晋升了职务(职级)。级别工资却低于规定的级别区间。就一次性晋升到所对应区间的最低一级;如果已达到规定的级别区间之内。就不再晋升级别;如果级别达到最高标准。就不能再晋升了。
再次。举例说明公务员工资的晋升办法。《公务员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而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假如:一位年轻公务员快递晋升为正科级或二级主任科员。实职的职务工资则直接从1010元晋升到1260元。增长250元;职级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则从940元晋升到1170年。实际增长230元。如果其实际级别工资为二十四级。则可以越级就近就低直接晋升到二十二级。晋升了两级。这肯定也会带来工资的上涨。另外。如果公务员晋升了职务(职级)。还会同时带来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相应的高标准执行。最终结果还是工资的增长。
所以。公务员的工资与本人的实际职务或职级是直接挂钩的。是什么职务或职级层次。自然就必须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对于既担任了实职。又享受了职级待遇的公务员来说。肯定是职级的相应待遇更高一些。自然按职级落实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