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惊现西晋古墓!住客炸锅,律师背后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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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惊现西晋古墓!住客炸锅,律师背后法律纠纷

你想象过入住酒店时竟撞见古墓吗?就在8月24日,一位网友在浙江衢州衢府官邸酒店体验了一把“穿越”——意外发现酒店内藏着一座千年古墓!

这一惊人发现瞬间引爆网络,话题火速冲上热搜,引发全网围观。

据了解,这座古墓是西晋大将陈弘之墓,1982年就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升级为市级文物。酒店工作人员透露,酒店2017年在陈弘墓原址上修建,古墓作为文物特色,虽离客房近,但中间有墙隔开,且是衣冠冢,并不阴森。

对于网友吐槽“酒店未告知古墓”,工作人员解释:顾客接受度差异大——有人觉得预示“升官发财”,有人则认为不吉利,因此酒店未主动宣传。

事件引发激烈争论:部分网友认为,文物与酒店结合可打造独特文化体验,但必须保障顾客知情权;另一些网友强调,利用文物资源时,确保其得到妥善保护是关键。

酒店在古墓原址修建并展示景观,是否符合文物保护规定?未在预订或入住时告知古墓,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能否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立功律师的权威解读!

1、酒店在古墓原址修建并将其作为景观展示,是否符合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

王立功: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特殊情况需经政府和文物部门同意。如果酒店修建时履行了报批程序,则符合规定。同时,法律支持文物合理利用,作为景观展示可宣传历史文化,不违反法规。

2、酒店未在预订页面或入住时主动告知古墓的存在,是否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酒店以“顾客接受度差异大”为由未主动宣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王立功:酒店未主动告知古墓,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酒店以接受度差异大为由未宣传,不符合法律,它违反了真实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3、消费者在入住前未被告知古墓的存在,而古墓的存在可能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是否构成酒店对服务合同的违约?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

王立功:这构成酒店违约。消费者支付费用,双方形成服务合同,酒店有义务提供一致入住环境。未告知古墓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和体验受损,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