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钟声:日本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是对历史的无知和现实的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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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早苗在台湾问题上一错再错,暴露其根深蒂固的历史修正主义倾向,折射出其对当今国际政治现实的误判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近日在国会出席党首辩论时称:“(日本)根据‘旧金山和约’放弃了全部权利,并无认定台湾法律地位的立场”,这一刻意歪曲历史的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调,与她此前公然宣称“台湾有事”可能构成日本“存亡危机事态”的错误言行可谓如出一辙,再一次暴露了其突破战后国际秩序、为日本军事介入台海预制铺垫的真实意图。

台湾问题的历史经纬和法理事实十分清晰。1895年4月,日本通过不平等条约侵占台湾及澎湖列岛。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9月,日本签署投降书,明确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这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构成了中国收复台湾的完整法律链条。台湾回归中国,是正义的昭彰,是二战重要胜利成果。任何关于“台湾地位未定”的错误论调,都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公然挑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高市早苗所援引的所谓“旧金山和约”,是上世纪50年代,一些西方国家出于冷战战略考虑,将中苏等二战主要战胜国排斥在外的情况下,对日单独媾和而发表的文件。这一文件违反1942年中、美、英、苏等26个国家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中关于禁止与敌国单独媾和的规定,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其对台湾主权归属等任何涉及中国作为非缔约国的领土和主权权利的模糊内容,都是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具有国际法效力文件的背离,因而是非法的、无效的。高市早苗选择性无视构成战后国际秩序基石的一系列法律文件,独独援引这一非法无效的文件,不仅是对历史的无知和曲解,更是对国际社会公认准则的践踏。

高市早苗宣称“日本又回来了”,我们不禁要问,一个什么样的日本又回来了?!此言若指日本汲取二战教训、反思军国主义侵略历史、恪守和平宪法承诺,因而以正常国家身份重返国际社会,自然无可厚非。然而,此言若意味着日本军国主义沉渣泛起甚至甚嚣尘上,则国际社会需要高度警惕。仅以台湾为例,历史上,日本军国主义者给台湾带来了什么?黑暗的殖民统治,灭绝人性的罪行。日本强行侵占台湾并进行殖民统治的半个世纪,台湾数十万同胞被杀害,民众毫无政治权利、信仰自由和文化自由,矿产资源、民生物资遭疯狂掠夺。云林大屠杀,约3万台湾民众惨死于日军屠刀之下;桃园三角涌大屠杀,日军烧杀2.5万人;萧垄大屠杀,日军残杀2.7万人……这是台湾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往事不远,如今日本右翼政客鼓吹“台湾有事即日本有事”,再度觊觎台湾,无异于在历史伤疤上撒盐。

台湾是中国的台湾,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80年前,中国有能力打败日本军国主义,今天,中国政府和人民更有坚定意志、充分信心和强大能力挫败干涉中国内政、阻挠中国统一大业的任何图谋。我们正告日本某些政客:在台湾问题上玩火者必自焚。在台湾问题上负有严重历史罪责的日本,应当谨言慎行,深刻反省历史,停止在台湾问题上的任何挑衅行为,以免重蹈历史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