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补班一天被员工举报,公司反手取消14天年假福利和所有额外假期,网友吵翻,律师解读

mysmile 1 0

9 月 27 日,广东省深圳市一公司因此前台风放假耽误了工期,要求员工在 27 日(周六)当天补班一天,结果被员工投诉至劳动部门。

当天该公司发布通知,满足员工要求,27 日不调班,但将调整公司放假制度,取消员工 14 天年假福利及所有额外假期。此事引发网友热议,相关词条冲上热搜。

受台风影响要求补 1 天班被举报

公司取消 14 天年假福利和所有额外假期

发布通知的是深圳市疆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深圳疆拓 ")。深圳疆拓发布的通知称,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周六)调班一天,以弥补此前因台风 " 桦加沙 " 影响导致的放假安排。9 月 23 日至 24 日,受台风 " 桦加沙 " 影响,公司曾安排放假,且未要求居家办公。然而,随着国庆假期临近,公司为确保货物及时发出,决定让员工 27 日补班一天。

通知中表示,某位同事向劳动局举报投诉,因明天 2025 年 9 月 27 日调班一天 , 影响自己休息调整。经和劳动局沟通,劳动局要求公司按照正常周六放假安排进行。

通知中称,疆拓过往一直遵守国家法定法规,自从 2018 年成立以来 , 在福利待遇和经营成果方面一直坚持共享成果。9 月 3 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上午放假半天;一些非法定节假日也放假半天;年底一直坚持放假两个星期,但本次补班时间始终与劳动局那边协商未果,我们也尊重大家的放假权益,所以公司做出明天(27 日)放假一天的决定。

通知还称,由于大家希望公司的放假制度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安排,公司将取消为期 14 天的年假安排,具体的年假放假时间可以参考国家规定。同时公司将取消之后所有的额外假期。

有人将这则通知发布到社交平台后,引发网友热烈讨论。一网友称:" 这次我站公司,老板也不容易,台风两天并没有要求居家办公,只让这周六调休,给了这么多福利员工还举报,有点不厚道。" 还有网友表示:" 对上班人来说,这简直是神仙公司,以后公司依法依规放假,员工终于求锤得锤。"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公司平时经常调班,可能会影响员工的生活安排了。部分网友觉得公司在转移矛盾,也比较意气用事。

9 月 27 日,极 · 目新闻记者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他表示,员工对补班有想法,可以通过内部渠道来反映,投诉到劳动部门,这让公司非常被动。因为公司仓库已快爆仓了,国庆前怕出不了货,公司整体货物安排都会受到影响,这才让员工补班一天。

该负责人表示,这次取消 27 日(周六)调班后,马上国庆又要放假,可能会导致公司货物延迟近 10 天才能发出。

" 我们公司平时没有任何加班,上班都是朝 9 晚 6,我们的善意却得不到某些员工的理解。" 该负责人说,这次公司内部调整放假制度是合法合规的,是经过内部讨论后决定的,可能会对员工造成一些困扰。

一位资深律师对此表示,只要该公司调整后的放假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作出该决策的流程合法合规,就没有问题。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 1 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依法享受 5 天(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10 天(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15 天(工作满 20 年的)不等的带薪年休假。

台风来了,企业可以不停工吗?

可以要求周末补班吗?

针对此次 " 桦加沙 " 台风期间涉及的劳资问题,广州市总工会 24 日发文,邀请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团长、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飞进行解答。

1、台风来了,企业可以不停工吗?

根据广州市发布的关于实施 " 五停 " 措施的通告,企业要停工。从具体情形来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须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2、企业拒不停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的。另外,如果企业强迫员工上班,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行使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权。再者,如果因不停工造成人员伤亡,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3、因台风停工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年休假吗?

这个规则不明确,先协商更合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 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一般来说,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但也有裁判认为,必须考虑劳动者的意愿。参考广东以往的有关规定,在这种特殊情形下,应该有一个协商的过程。从年休假的立法本意来看,虽说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但这是政府要求的停工,劳动者本也可以享有的休息权利,很难说用人单位考虑了劳动者的意愿。因此,安排年休假不够合理。

4、因台风停工,单位可以要求周末补班吗?

我们认为不可以。此为政府明确的停工,并无补上班的依据。按照工资发放的规定,停工停产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但并没有要求补上班。但也有观点认为,法律未作禁止性的规定情形下,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5、台风期间,因为特殊原因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不需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并无法律依据,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必须在岗的工作人员是需上班的,且不属于超时或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因此无需支付加班费。

6、因为台风停工,可以不发工资或只发基本工资吗?

不可以。《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须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台风停工属于非劳动者原因所导致,根据如下规则,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7、台风停工期间,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居家办公,劳动者可以拒绝吗?

对于一些可以居家完成的工作,劳动者不可以拒绝。《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须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根据以上规定,从 "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 " 的表述来看,既然是 " 居家 " 这个地点可以完成工作,则完全达到用人单位必须充分考虑防灾避灾的前提。

8、上下班途中因为台风受伤,属于工伤吗?

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因此,如果是单纯因为台风原因导致,如上下班途中被刮倒的树砸到受伤,那就不属于工伤。

编辑|段炼 易启江
校对 |张益铭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极 · 目新闻、工人日报、公开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