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投集团施甸分公司因偷税被罚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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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因应缴未缴税款416655.57元,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近日被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约20.8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该公司五年内首次发生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检查、调查,并在检查期间主动补缴税款,涉事公司应缴未缴的税款416655.57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208327.80元。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云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云南省建设领域及相关产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建设主体。该集团在2025中国企业500强中位列第166位,2024年纳税总额4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