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城市震撼蓝图!国务院新规曝光,2035年你的生活将彻底改变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玥涵)——重磅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一文件将于2025年8月15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城市发展进入新纪元。
该意见于2025年8月15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立即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
亲爱的读者,您准备好了吗?城市不仅是现代化的核心,更是我们幸福生活的舞台!当前,中国城镇化正迎来历史性转折——从高速扩张转向内涵提升。为了加速这一变革,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旨在打造更智能、绿色、宜居的未来之城。
一、总体要求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分类指导,目标是将城市建设成为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通过推动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等,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径。
工作中要做到:转变发展理念,更注重以人为本;转变发展方式,更注重集约高效;转变发展动力,更注重特色发展;转变工作重心,更注重治理投入;转变工作方法,更注重统筹协调。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人居品质明显提升;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实现全方位升级。
二、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
(一)稳妥有序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城市群和都市圈,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成为增长极。加强城市间定位错位互补、设施互联互通,促进通勤便捷、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共享。
(二)增强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做强核心功能,控制规模,疏解非核心功能,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引擎。支持布局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原创能力。推动有条件的省份培育省域副中心城市。
(三)提高中小城市和县城承载能力。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按程序优化行政区划。分类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发展县域经济。支持边境城镇增强稳边固边能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
(四)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立足资源禀赋,培育创新生态,激发创业活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转型。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培育消费新场景,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五)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全面摸清资产资源底数。改造利用老旧厂房、低效楼宇等存量房屋,建立规划调整机制。加强存量基础设施管理,提高运行效能。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
(六)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统筹财政、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中央加大支持力度。创新财政金融工具,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强化信贷供给,发挥债券市场功能。加快融资平台转型,遏制隐性债务。
(七)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优化开放环境,营造国际化生活空间。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支持城市承担外事活动,吸引国际组织落户。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加强人居领域国际交流,提升世界城市日影响力。
四、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八)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加快房地产新模式,满足住房需求。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水平,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自主更新。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嵌入式服务设施,构建便民生活圈。科学实施城市更新,创造宜业、宜居环境。
(九)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布局、结构、功能。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综合管廊。强化5G、千兆光网覆盖,优化算力设施。优化水资源配置。健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通勤效率,完善停车位、充电桩等设施。
(十)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社保制度。加快适老化、适儿化设施建设。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托幼服务。优化教育资源,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发展保障性住房。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
五、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十一)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行动,推广绿色技术。管控高耗能项目,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建立碳足迹制度。建立工业园区集中供能体系。发展绿色建筑,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加大节能改造。
(十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进清洁取暖。推广节能生活用品,减少一次性消耗。推进“光盘行动”。深化垃圾分类,推动网点衔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十三)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生态分区管控。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健全公园和绿道体系,建设口袋公园,推进绿地共享。推动大气污染协同减排,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噪声、油烟治理。治理新污染物。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污水管网全覆盖,巩固黑臭水体治理,建设幸福河湖。
六、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十四)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制度。限制超高层建筑,增强消防能力。实施预制板房屋治理和地震区加固工程。加强群租房整治。加快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重要设施分布式布局,提高安全保障。
(十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以危险化学品、燃气、交通等为重点,智能管控风险源,推进隐患排查和培训。建立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
(十六)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推进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治基地和能力建设,构建分级救治体系。加强物资储备。强化应急管理和联防联控。健全精神卫生体系。
(十七)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风险谱系,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优化防灾空间,增加生态屏障。健全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提升防涝能力。加强“平急两用”设施建设,构建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制定巨灾预案。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推进物资前置储备。
七、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
(十八)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加强历史文脉、人文地理保护,完善保护传承体系。健全普查制度,开展老城调查。建立居民为主体的保护机制。推动名城、街区整体保护,活化利用文物、遗产,开展文化展示、商业体验。加强非遗保护。
(十九)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植根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明城市,彰显中国气质。强化规划管控,实现功能复合、密度适中。完善风貌管理制度,提升审美。落实建筑方针,加强设计管理,体现中华美学。不得大规模迁移树木、滥建地标、更改老地名。
(二十)丰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塑造城市精神。创新公共文化空间,完善文化设施。优化文化产品供给,发展动漫、影视等业态,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融合。
八、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
(二十一)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发挥“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保障工作条件。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探索社区协调运行新模式。完善参与机制,发挥志愿服务作用。
(二十二)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底座,完善CIM平台。深化数据应用,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通享”。加强档案管理。完善网格化治理,改造小微空间,整治背街小巷。
(二十三)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坚持“枫桥经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用好市民热线,完善诉求响应机制。推动管理进社区。加强超大社区治理。强化治安防控,发展群防群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风险监测体系,提高预警能力。健全心理服务机制,防范极端事件。
九、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格局。树立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增强协同性。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协同,抓好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编辑: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