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态环境厅12月8日发布《关于贵港市应对污染天气工作不力的通报》:
贵港市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对木材加工等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露天焚烧火点、在建工地及城市道路扬尘管控不力,日常监管与执法不严,污染天气响应不及时,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实,部门联动及区域联防联控不足,直接导致12月7日发生轻度污染天,成为自7月18日以来全区唯一发生污染天的市,打破我区连续141天未发生污染天、连续7个月未发生PM2.5污染天的良好局面,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及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通报要求,贵港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扛起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的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工业企业排放、露天焚烧火点、在建工地及城市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要抓细抓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坚决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