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10月1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吉林监管局官网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分局关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分理处等102家机构变更名称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显示,监管机构同意延边农商银行102家机构变更名称,其中包括,延边农商行54个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吉林龙井农商行的12个支行、分理处,吉林敦化农商行的36家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均变更为农业银行的支行、分理处。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农信社改革模式主要是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两类,国有行的加入成为新的参与主体。
吉林农信改革动作频频
延边农商银行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大规模更名的背后,是农商银行管理归属的重大调整。该人士称,目前,所有存量业务均保持正常运转,客户的存款、贷款等原有业务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网点门头将陆续更新。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9月,监管机构曾发布批复,多家银行机构更名为农业银行支行或分理处:
9月29日,金融监管部门对长春发展农商行朝阳支行等57家机构变更名称进行批复,更名为农业银行的支行;
9月26日,监管部门批复,延边农商行、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19家营业机构变更名为农业银行的支行、分理处;
9月26日,监管部门批复,白山江源农商行金鼎支行等12家机构更名为农业银行的支行。
也就是说,最近两个月以来,农业银行参与了约190家农商行支行或分理处、储蓄所的改革。
据了解,上述机构调整与吉林农信改革进程密切相关。今年8月,吉林农商银行获批成立并开业,系吉林省级法人金融机构,由长春农商银行和四平城区联社、宁江区联社等13家法人机构新设合并组建而成,再逐步吸收合并其他农商银行及发起设立的省内村镇银行,最终实现全省统一法人。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对界面新闻表示,农业银行以承接吉林农信系统部分机构资产等方式,参与吉林农信系统改革化险工作,是本轮农信社改革化险工作启动以来,出现的新现象。
大行参与中小行改革化险经验可复制推广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上述三家银行的官网已经无法打开。
一位中部省份农信系统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农信社、村镇银行优势是业务扎根当地,但像中西部欠发达和东北地区,受困于当地经济宏观环境,业务发展、资金、人才无法与大银行竞争,在大行下沉做业务的情况下,地方中小行生存空间被挤压。
前述人士表示:“从历史发展角度来看,农业银行和农信社也经历了分分合合,改革开发后,农村信用社曾划归农行体系管理。1996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农业银行不再领导管理农村信用社,与农村信用社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从目前大行定位来看,农业银行是县域优势突出的国有大行,分支机构遍及乡镇,接过吉林当地中小行改革化险的担子是比较合理的。”
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延边农商行并未发布2024年报,2023年末的净利润为-6.95亿元;吉林龙井农商行也多年未发年报,2019年净利润为-7696万元,经营压力成为改革化险的直接因素。
有银行业分析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银行加速退出市场的深层次成因,既包括市场环境的挤压,也涉及自身经营的局限性。从外部看,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大型银行通过移动终端下沉服务,叠加经济周期下行导致信贷需求萎缩,农村中小银行传统业务模式难以应对竞争压力。同时,监管政策趋严,如对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管理的更高要求,使得部分机构因无法达标而被迫退出。从内部看,农村中小银行普遍存在治理机制不完善、风控能力薄弱、数字化投入不足等问题,长期经营亏损导致生存压力加剧。
近两年来,地方农信社改革进程明显加快,包括浙江、江苏、辽宁、河南、山西、四川、广西、海南、新疆等地省级联社改革已完成或正推进。其中,浙江、山西、江苏等地选择了农商联合银行,海南、辽宁、河南、新疆选择了省级法人农商行。
董希淼表示,在本轮改革实践中,省联社改制模式主要是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两种,从目前看多采用“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其中改革方案又分为两种路径:一是“上参下”模式,即由地方财政、国企自上而下参股地方农信机构,如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二是“下参上”模式,即地方农信机构反向参股省级联社,保留地方自主性,如浙江农商联合银行。
银行业分析人士指出,大型商业银行资金和资本雄厚,金融专业人才较多,科技实力较强,且具有丰富的风险处置经验。大型商业银行直接参与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将为农村中小银行引入强大“外援”。
董希淼对界面新闻分析称:“下一步,应及时总结大型商业银行参与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经验,并适时在全国进行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