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社会上无论混得多么好,或者多么不济,贫贱或者富贵都不能不认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姑姑姨妈、伯父叔父以及舅父舅妈。如果不认了,就是六亲不认,就会被认为大逆不道,被世人唾弃。
在六亲中,姑姑是自己父亲的姐妹,姨妈是母亲的姊妹,在亲缘关系中,这都是很重要的,他们都是至亲,是“六亲”的基本成员。
然而有意思的是,姑姑的丈夫和姨妈的丈夫本应该属于同一梯次,可在称呼上,我们却管姑姑的丈夫叫姑父,而管姨妈的丈夫叫姨夫。一字之差却感觉生分了许多。为什么会这样呢?
有人说这是因为古代男尊女卑,女方出嫁从夫,母亲和舅舅、姨妈一方的交流会自然而然地减少,而姑姑是父亲这边的亲戚相对往来更密切。所以从亲疏上来说,姑姑更亲一些,所以是姑父。而姨妈疏远一些,所以是姨夫。
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符合古代“内亲外戚”的说法。但是怎么看都有点强词夺理。出嫁从夫,姑姑不是也嫁出去了吗,又有多大不同呢?
虽然按照三纲五常那一套,姑姑确实比姨妈亲一点点,但这并不是“姑父”和“姨夫”两个称呼不同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我觉得只有两点。